近日,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文旅、供销优势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文广旅系统与供销系统优势,进一步推动双方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聚焦文旅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联办重点活动、打造特色场景等重点,合力联办重点活动、打造乡村旅游场景、开展营销推介、培育文旅服务品牌等。
为何要推进文旅和供销两个系统深度合作?双方合作将如何助力乡村振兴?双方又将如何展开合作?
从资源整合到系统协同 释放1+1>2效应
当前,浙江正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跃升期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攻坚期,不仅需要各单位在各自领域深耕细作,更要打破系统壁垒、形成协作合力。近年来,全省文广旅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探索多领域、多形式的跨界融合,例如杭州市西湖区、湖州市南浔区、绍兴市上虞区等地联合推动供销合作社闲置资产的文旅化改造,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活力、拓展了新路径。但整体而言,前期合作仍缺乏系统性规划、常态化机制和全链条协同,双方的优势和综合效应尚未充分释放。
此次联合印发《通知》,可谓是一次“双向奔赴”,旨在进一步打通“文旅+供销”融合发展中的难点和堵点,推动双方合作从“零散浅层”向“系统常态”跃升,努力实现“资源互补、优势相乘”,进一步激发文旅消费的长尾效应,为全省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动力。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升级,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日益多元。双方希望通过加强联动,进一步盘活和利用相关资源,增强优质服务供给,更好地服务乡村。文广旅系统从“文旅+百业”的逻辑出发,也期待赋能相关空间与资源,推动其进一步发展。总体来看,文广旅系统具备人才、阵地、宣传等综合优势,拥有丰富的文旅资源和客源市场;供销合作社系统则长期扎根农村,具有独特的组织体系、服务网络和资源渠道,在农产品流通、农村网点布局及与农民紧密联系等方面优势显著。双方加强合作,可通过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实现工作质的提升,共同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文旅供销联动 赋能乡村发展
在省级层面,重点是抓好顶层设计。目前,双方已明确责任处室,牵头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强化政策引导与机制建设。在市、县层面,则重点推进项目合作与活动开展。各地单位正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摸排梳理和工作对接。
随着双方合作持续深化,各有关地区和群众有望在丰富文旅消费供给、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地方特色产品流通与品牌塑造、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广泛获益。例如,农民自种的果蔬、自养的畜禽等农特产品,尤其是山区海岛县的特色物产,可通过供销系统“供富大篷车”“土特产推荐官”以及文广旅系统“百县千碗”“浙韵千宿”“浙派好礼”等文旅品牌渠道,借助双方联合开展的文旅消费季、供销“庆丰收、促消费”金秋消费季等活动,实现从“乡村地头”直达“城市消费端”。
未来,双方将主要聚焦三大重点任务:
合力联办重点活动方面,双方将结合国庆中秋、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点,共同策划举办文旅消费季、供销“庆丰收、促消费”金秋消费季等重点节庆活动,还将以“浙BA”等热点赛事为切入点,推出“观赛+逛集+消费+助农”等组合套餐。
打造乡村旅游场景方面,探索将各地供销合作社闲置资产改造为乡村民宿、非遗工坊、文创市集等,在供销商超嵌入文化展览、主题餐饮,为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房屋设施、网点门店叠加文旅服务功能等。
培育文旅服务品牌方面,将进一步加强“文旅宣推官”、供销合作社“土特产推荐官”等双方宣传载体的协同联动,通过资源互补、流量互导,以及开设专场活动、加强联合互动等,合力打响擦亮城市文旅嘉年华、供销合作社“土特产推荐官”助农行等特色服务品牌。
责任编辑: 周钰